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这份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联合制定的文件,提出六个方面二十条具体措施,为山东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四大创新突破,构建智能建造新体系
《若干意见》呈现出四大政策创新点。在产业链集群培育方面,突破传统产业分散发展模式,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打造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智能生产等特色集聚区。
在创新联合体搭建方面,打破“产学研用”壁垒,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智能建造创新联合体。强化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纳入工程评优、评奖、评价等内容。
针对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缺口,山东推出“分层分类”支持举措,支持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并给予平台资金与绩效奖补。打造“智能设备+产业工人”新模式,创新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
此外,山东还整合资金、税收、宣传等多元政策,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资金上,提供“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税收上,按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改造贵”的实际问题。
政策支持全方位,企业发展获实质利好
《若干意见》提出了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根据前期规划,到2025年末,我省将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累计打造20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30%,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实现16市全覆盖。
在资金支持方面,山东将重点对集聚区内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及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的优质项目,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引人关注。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有关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这一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使用智能设备的积极性。
在应用推广方面,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这将大大提升企业参与智能建造的积极性。
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产业人才高地
人才是智能建造发展的关键因素。《若干意见》多方面部署了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山东将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共建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定向开设BIM建模、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设备运维、无人(5G)塔机操作等紧缺课程。
山东还将实施一批培养智能建造高技能人才的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并择优给予资金奖励。在激励机制方面,强化领军人才激励,打造卓越工程师团队,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推动智能建造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给予平台资金支持及绩效奖补。
最引人注目的是,山东提出了发展“智能设备+产业工人”协作模式。在混凝土施工、构件安装、高空喷涂、塔机操作等高强度、高重复性、高风险场景优先使用人机协同方式施工,逐步从“多人一机”向“一人一机”、“一人多机”转变。对于采用这一模式的企业,可根据施工作业环境,适当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这一创新政策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广泛应用。
山东的二十条措施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从资金保障到税收优惠,从人才培养到技术推广,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山东建筑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为培育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