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复合肥土方平衡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日期:2026-08-21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143    
核心提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复合肥土方平衡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平整场地面积约200000平方米(300亩),挖运三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复合肥土方平衡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平整场地面积约200000平方米(300亩),挖运三类土约97714.46立方米、挖运山皮石约127294.22立方米、回填碾压约225008.64立方米。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复合肥土方平衡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xamywzbdl@163.com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兴安市场19号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4日,共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朴盛永

电话:13154825511

电子邮箱:xamywzbdl@163.com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兴安市场19号

招标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82-2220687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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