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2025年道路基础设施-新建阳光碳素北路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2025年道路基础设施-新建阳光碳素北路;
资金来源:焕新提质专项资金、十四五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债券;
计划工期: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4 月,共304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建设地点:乌海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施工工地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2025年道路基础设施-新建阳光碳素北路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h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ydxmgl2026@163.com(请注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2025年道路基础设施-新建阳光碳素北路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 22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 22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乌海市乌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
联系人:邢 工
联系电话:1520473971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益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西街20-4号后院二楼
联系人:许 工
联系电话:13304731711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h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