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食品园区企业排水管线入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食品园区企业排水管线入网) 已由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食品园区企业排水管线入网)
2.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2.3招标规模:道路拆除并恢复6312m、污水管线2216m、新建化粪池2座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355.980259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22002026030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食品园区企业排水管线入网)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55.980259 | 工期(日历天)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质量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资料)。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3其他要求: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5 17:00 至 2026-03-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内容:建设规模:道路拆除并恢复6312m、污水管线2216m、新建化粪池2座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商利润
联系电话:0482-8318322
招标代理:内蒙古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8586293339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张秀华
联系电话:0482-8212652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