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档案史志馆大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准格尔旗档案史志馆大楼建设项目 已由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旗档案史志馆大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路新区纬二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
2.3招标规模:新建1栋档案史志馆大楼及一栋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8540.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01.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0348.18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60020260209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准格尔旗档案史志馆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8500.7743 | 工期(日历天) | 502 |
| 标段编号 | A1506002026020901001002 | 标段名称 | 准格尔旗档案史志馆大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建筑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35.3 | 工期(日历天) | 50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联合体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其他要求:施工标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监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6 00:00 至 2026-03-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内容:新建1栋档案史志馆大楼及一栋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8540.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01.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标段: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2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中标人要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8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9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10本标段采用电子清标。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保证格式为“.nmgtb”,制作生成清单的造价软件制作生成的造价软件须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561495601;版本号:新点清单造价内蒙版10.X.V11 及以上)或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电话:18586189535;版本号:广联达云计价平台 GCCP6.06.4100.18.124 及以上)。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理标段: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监理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
联 系 人:马博
联系电话:0477-3972070
招标代理: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21室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5822797180
行业监管: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 系 人:建筑市场监管股
联系电话:0477-4219114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2026-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