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医共体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及两所基层分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日期:2025-08-22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107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医共体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及两所基层分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2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医共体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及两所基层分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

2、建设地点:

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巴彦花医疗次中心

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3772.46 ㎡。建设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卫生院,三层框架结构;配套巴彦花医疗次中心-消防水池及泵房、柴油发电机房、车库物资储备库、医疗垃圾暂存点等;建设硬化、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依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医共体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及两所基层分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草案)、供货要求(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程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635948442@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3日 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那顺乌日塔

联系电话:18204793800

电子邮箱:12967375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元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17757900136

电子邮箱:1635948442@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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